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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办理竣工决算怎么计提折旧呢?

编辑:北海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19-04-15

答:根据相关规定:

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.

另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五十八条规定:

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,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.

因此,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,应按照暂估价值计提折旧,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,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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