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海恒企会计培训学校

177-7601-5392

单位和个人承担的社保计提会计处理

编辑:北海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19-03-13

答:根据会计准则,对于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应计入“其他应付款——社会保险费(养老、医疗、失业保险)”科目,单位承担部分应计入“应付职工薪酬——社会保险费”科目。

根据会计准则,对于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应计入“其他应付款——社会保险费(养老、医疗、失业保险)”科目,单位承担部分应计入“应付职工薪酬——社会保险费”科目。

对于单位和个人承担的社保计提,其会计处理如下:

现在的社会保险是当月的保险当月缴纳,月头缴纳时会计分录为:

借:应付职工薪酬--社会保险费(单位部分)

其他应收款--社会保险费(个人部分)

贷:银行存款

月底计提会计分录为:

借:管理费用/销售费用/制造费用---社会保险费(单位部分)

贷:应付职工薪酬--社会保险费(单位部分)

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回时,会计分录为:

借:应付职工薪酬--工资(应发数)

贷:其他应收款--社会保险费(个人部分)

应交税费--应交个人所得税

库存现金/银行存款 (实发数)

上一篇:所得税算是财务费用吗?

下一篇:公司想在经营范围里加上房屋租赁要有相关资质吗?

联系方式

选择专业时,如果犹豫不定,不知道选择哪个比较好,敬请致电,专业的咨询老师会为你解答。

  • 报名热线:177-7601-5392
  • 咨询老师:徐老师
  • 点击咨询:

友情连接:

关于我们|联系我们|网站地图

QQ咨询
在线咨询
在线报名
177-7601-5392
返回顶部